合同法的一些问题 请教 80

甲卖一母牛与乙,价3000元,约定乙于6月1日至12月1日之间每月付款500元,12月1日前付完,母牛归乙所有。6月1日,甲将牛交与乙。(1)若10月5日,母牛遭雷击,问... 甲卖一母牛与乙,价3000元,约定乙于6月1日至12月1日之间每月付款500元,12月1日前付完,母牛归乙所有。6月1日,甲将牛交与乙。
(1)若10月5日,母牛遭雷击,问:风险由谁承担?答:乙
(2)若8月5日,母牛生一牛犊。问:牛犊应归谁所有? 答:乙
(3)若在牛款付清之前,乙与丙达成转让该牛的合同,在向丙交付之前,该合同的效力如何? 答:无效
(4)上问中,如丙不知甲保留了牛的所有权,但已交付于丙,且丙已付款3500元,则丙能否取得该牛的所有权? 答: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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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答
公主的七彩扇
2010-12-22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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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法约定,动产(牛)所有权和风险均交付时(12月1日)转移,孳息(牛犊)的收取权是收益权,属于所有权的构成部分。因此,
(1)风险发生在交付前,由甲承担。
(2)孳息产生在交付前,归甲所有。
(3)合同有效,因为在交付前甲仍保留对牛的所有权(尚未交付),可以处置牛。
(4)能。

问的哥们儿也挺牛,居然答对了一道。 此外,楼上的,请回去翻翻“善意取得”的定义,不带这么出来蒙人的,瞎。
铁甲洪流
2010-12-18 · TA获得超过2453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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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合同法风险转移实行交付主义.在所有权保留合同中,动产所有权自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时转移,但风险适用交付主义.所以1的回答已经解决了 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所以问题2了解决了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决定在出卖人将本合同项下的的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时,标的物所有权依然归出卖人所有。在买受人将标的物价款结清后,该标的物的所有权才移转归买受人所有。既然在乙还未付清全部价款,牛是甲所有的,乙当然无权处分牛了,合同就是无效的,问题3解决.
问题4就是民法上的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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