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私自驾驶别汽车撞伤了人 车主有责任吗(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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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是盗窃还是什么?要分清楚关系,性质要分清楚,如果是朋友或亲戚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出去。你有一定的责任。但是保险公司还是可以赔的。因为属于不经被保险人同意私自使用机动车,可以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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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刘开着儿子的摩托车出去办事,不慎撞伤了行人。伤者将老刘和小刘一起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撞伤人的是老刘,小刘要因此担责吗?日前,闽清法院就此案进行调解。
2008年11月30日,老刘无证驾驶儿子小刘所有的二轮摩托车外出办事,途中不慎将正在行走的七旬老翁刘老伯撞成轻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老刘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之后,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引发纠纷,刘老伯遂于2009年6月12日将刘某明、刘某灿父子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40348元。
车主小刘在庭审中辩称,虽然肇事车是他的,但平时该车都是他父亲老刘在使用,他本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闽清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老刘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原告受伤,交警部门认定老刘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因此,老刘应对原告的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小刘作为肇事车辆的所有人,明知其父亲老刘不具备驾驶资格,仍将摩托车借给老刘使用,未尽到管理注意义务,亦存在过错。最后,经法官调解,双方当事人于10月30日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9800元。
2008年11月30日,老刘无证驾驶儿子小刘所有的二轮摩托车外出办事,途中不慎将正在行走的七旬老翁刘老伯撞成轻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老刘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之后,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引发纠纷,刘老伯遂于2009年6月12日将刘某明、刘某灿父子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40348元。
车主小刘在庭审中辩称,虽然肇事车是他的,但平时该车都是他父亲老刘在使用,他本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闽清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老刘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原告受伤,交警部门认定老刘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因此,老刘应对原告的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小刘作为肇事车辆的所有人,明知其父亲老刘不具备驾驶资格,仍将摩托车借给老刘使用,未尽到管理注意义务,亦存在过错。最后,经法官调解,双方当事人于10月30日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9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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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但是没有知情的后果严重,不过的你拿出不知情的证明来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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