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交通事故

11月11日早上我爸爸骑摩托车由西向东在沿江公路直行,和一辆装了十几罐氧气罐的,电动三轮车由南向北横穿马路相撞,而且是带着斜坡直冲公路(路口是乡下的小路口),导致我爸爸小... 11月11日早上我爸爸骑摩托车由西向东在沿江公路直行,和一辆装了十几罐氧气罐的,电动三轮车由南向北横穿马路相撞,而且是带着斜坡直冲公路(路口是乡下的小路口),导致我爸爸小腿粉碎性骨折,对方脑部有淤血,交警判断说是对方的错误,但我方要负全责,理由是我方是机动车,对方非机动车,不能理解为什么?我该怎么处理,麻烦了,万分着急等 展开
法邦网专家
高粉答主

2010-12-17 · 关注我不会让你失望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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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认定并不代表诉讼认定的赔偿
那是很麻烦的.交警的认定书是怎么写的?一般不可能认定对方有错误,而要这边负全责的.所以一方面这个事情申请复议,另外一方面看有没有什么有利的证据证明对方有错误.法院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改变交警的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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