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否从新认定
2019-02-28 · 百度认证:成都华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当我们发生交通事故,拿到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会有一些当事人对责任划分不服,希望交通队可以重新认定,这里所谓的“重新认定“,其实就是责任复核的问题,那么应该如何提出复核呢?首先应该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取回,仔细研究交警是因为怎么样的实施和法律依据判我们承担这样的责任。把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弄清楚之后,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提出书面的复核材料。大家一定要注意这个时间,三个工作日内一定要提出,否则这个复核就无法受理了。另外复核申请上应该详细叙述本次复核请求及理由和证据,所以复核申请的内容非常重要,最好由专业人士来写,因为同一起事故只能复核一次。所以,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一定要按时、按地、按要求提出复核。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的15日内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法律监督,而不可以申请重新认定,但在起诉时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对事故责任予以认定。—方西乾
既不可申请复议也不能行政诉讼,仅是证据,有充分证据推翻
责任认定书只是一个认定事实的证据
不能重新认定
有其他充分的证据可以予以推翻
责任认定书.在法庭上只是其中一个证据而以.如果确有证据证明其存在错误,可要求法庭不予采纳
根据重庆的规定,可以向申请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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