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肇事的案子,请各位律师解答一下,谢谢!
我弟弟两个月前的早上5点23分时,开了半挂车在104国道撞到一位89岁老人,老人当场死亡,但是我弟弟当时虽刹车了但没停下逃了,到第二天早上8点30分自己去自首了,后来我们...
我弟弟两个月前的早上5点23分时,开了半挂车在104国道撞到一位89岁老人,老人当场死亡,但是我弟弟当时虽刹车了但没停下逃了,到第二天早上8点30分自己去自首了,后来我们在保险公司赔偿的基础上又对受害者家属赔了4万多,得到了对方家属的谅解书,这种情况下法院能判缓刑吗?几率多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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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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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一般会给缓刑,几率很大的。去年判过一个类似的案件,你可以参考一下,正文如下:
近日,江西省东乡县人民法院对肇事逃逸又自首的被告人朱某交通肇事一案进行了宣判,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009年元月20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朱某驾驶一小车,由抚州驶往鹰潭,途径东临一级公路9KM+500M路段时,与前方在公路上行走的不明身份之人发生碰撞,致该行人撞破车前挡风玻璃从车顶部飞过跌倒在公路上。被告人朱某未停车,继续前行一段路后再倒回现场附近,因而致该行人被过往车辆碾压致头颅、腹部破裂死亡。
案发后,朱某驾车回家,直至当日21时许,到抚州交警直属一大队投案自首。经交警部门认定,朱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签于朱某肇事逃逸后又能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并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决定对其适用缓刑。
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近日,江西省东乡县人民法院对肇事逃逸又自首的被告人朱某交通肇事一案进行了宣判,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009年元月20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朱某驾驶一小车,由抚州驶往鹰潭,途径东临一级公路9KM+500M路段时,与前方在公路上行走的不明身份之人发生碰撞,致该行人撞破车前挡风玻璃从车顶部飞过跌倒在公路上。被告人朱某未停车,继续前行一段路后再倒回现场附近,因而致该行人被过往车辆碾压致头颅、腹部破裂死亡。
案发后,朱某驾车回家,直至当日21时许,到抚州交警直属一大队投案自首。经交警部门认定,朱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签于朱某肇事逃逸后又能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并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决定对其适用缓刑。
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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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实际情况
1、看交警对事故的责任认定;
2、有死者家属的谅解书,主动自首的行为,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能争取到缓刑的,但同样也要服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1、看交警对事故的责任认定;
2、有死者家属的谅解书,主动自首的行为,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能争取到缓刑的,但同样也要服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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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没问题。应该会判三缓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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