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什么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展开全部
《安全生产法》规定,对矿山、用于生产危险物品的、用于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扩展资料:
修订历程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2年11月1日实施。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09年8月27日实施。
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4年12月1日实施。
2020年11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完善失信约束制度、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措施,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支撑;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
泰硕安诚
2024-09-05 广告
2024-09-05 广告
一、安全评价的分类 1、安全预评价:主要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分析和预测该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危险因素和种类,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 2、安全验收评价:主要是检查艰涩项目中安全设施是否已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
点击进入详情页
本回答由泰硕安诚提供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