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宝b两全保险内容
1、投保范围:出生满30天-55周岁。
2、交费期间:5、10、15、20年交清。
3、交费方式:可选择月交、季交、年交。
4、保险期间:15年(10年交清)、20年(15年交清)、30年(20年交清)、保至70周岁(5年交清、10年交清)。
特色:
1、大灾高保障,防护再升级
“吉利宝C”产品,保障内容不仅涵盖一般意外事故,更添加了对六种重大自然灾害的意外风险的防护,提供三倍的高额保障,意外防护更加全面。
2、意外覆盖广,出行更无忧
“吉利宝C”是一款专门针对意外伤害风险的保障计划,保险责任涵盖了因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残疾、烧伤等风险,其中,对于乘坐水陆公共交通工具和自驾出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提供两倍的高额保障;对于乘坐民航班机和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提供三倍的高额保障。“吉利宝C”可充分满足对意外风险的防范需求,为您和您家人的幸福生活增添更多保障。
3、还本百分百,收益固定有
与传统的消费型保险不同,“吉利宝C”属于还本型意外保障计划,本公司将在合同到期时依条款给付一笔相当于全部所交保费110%数额的保险金,为您未来的生活提供更多的财务保障。
4、投保范围广,保障方式多
“吉利宝C”可以为出生满30天的婴儿投保,也可以为年满55周岁的成年人投保,投保范围更加广泛。“吉利宝C”保险期间为15年(10年交清)、20年(15年交清)、30年(20年交清)、保障至70周岁(5年交清、10年交清)四种。这样的设计确保了您在合适的人生阶段,也就是您认为最具有交费能力的阶段,为自己的未来构筑长期意外风险保障。同时利用“吉利宝C”的“还本增值”功能,还能给自己的养老做好一定的财务储备。本产品组合同时提供年交、季交和月交三种交费方式,可使您的资金安排更自由。
5、电话来投保,保单送到手
“吉利宝C”可直接通过电话投保,只需符合职业条件即可申请,且无需任何体检手续,让您在最短的时间内筑起意外伤害风险的防火墙。
保险责任:
1、生存保障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按期满时主附险已交全部保费的110%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
2、身故保障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因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民航班机身故,按主险已交全部保费与主险保单的现金价值较大者加上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因其他意外或非意外导致身故,按主险已交全部保费与主险保单的现金价值较大者加上附险已交全部保费给付。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年满18周岁,因意外导致身故,按主附险已交全部保费的110%加上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因非意外导致身故,按主附险已交全部保费的110%给付。
3、残疾和烧伤保障
若因意外导致的残疾和烧伤,则按对应的保险金额进行比例给付。(本宣传资料仅供参考,详细产品内容以本公司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投保示例“
金先生(30岁)为自己购买3份吉利宝C还本意外伤害保障计划,保险期间20年,15年交清,月交保费630元。
保障利益:
1、生存保障
若金先生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将返还金先生所交全部保费(113400元)的110%,即124740元。
2、身故保障
非意外身故:若因意外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本公司将返还所交保费的110%,即124740元。
意外身故:若因因意外导致身故,本公司将返还所交保费的110%,即124740元;同时按附加险给付意外保险金。
3、若金先生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或烧伤,本公司将按该类意外伤害所对应的保险金额及合同所附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或《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所对应的比例给付残疾或烧伤保险金,最高可达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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