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得知我妈工作的那20年,该用人单位(学校)都没有为我妈妈买养老保险
2个回答
展开全部
你好,劳动法这一领域我不是特别熟悉,再一个各地的社保发展也不平衡,做法不一,我建议到当地劳动仲裁机构做详细咨询,我把一些法律规定告诉你,供你参考:
《劳动法》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另外,根据国家规定,女职工到55就到退休年龄,不能再交社保了。我个人认为,该用人学校有义务补偿你所在地开始建立养老保险时应该为你妈妈 交纳的社保费。具体怎样,以当地劳动部门的意见为准。我的意见供参考。
《劳动法》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另外,根据国家规定,女职工到55就到退休年龄,不能再交社保了。我个人认为,该用人学校有义务补偿你所在地开始建立养老保险时应该为你妈妈 交纳的社保费。具体怎样,以当地劳动部门的意见为准。我的意见供参考。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