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来源是“古人认为羊大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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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6 · 解答你所关心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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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这一概念,直接因“羊”而产生。“羊大为美”有二层含义:其一指羊肥,因为羊是人类生存的重要需求对象,羊越肥越能满足人的某种需求。其二,特指有权力、有地位的酋长或巫师这样胡“大人”,这是“羊”、“大”两个象形字组合而成的最初的“羊大为美”的含义。

《说文解字》将“美”字归入“羊”部,称“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美与善同义。”从许慎这个解释中可以看出,当时人们的审美即是“羊大为美”:羊体大肉质好,吃起来才“美”。在安阳殷墟甲骨文被发现后受到了挑战,因为甲骨文的美字并不是羊大形象,上边并不像“羊”,而是人饰羊首的形状,戴着羊角样饰物,整个美字是戴图腾标志的人的形象。很早古人很早就知道利用装饰物来扮美了。当时最美的打扮是“戴羊角”,形成了以“羊人为美”的审美观点。

扩展资料:

字是黄帝命史官仓颉发明的,不是民间自发形成的。而造字者总是从统治者的观点出发造字。“美”是帝王面对江山和人民发出的观感。帝王把自己比作牧羊人,把人民比作羊群。而“大”就是《说文》“皇,大也。三皇,大君也。”翻译过来是皇者,大的任务啊。三皇,最大的君主啊,其中所说的“大”,指的是领土辽阔。

三皇时代中国国土辽阔如海,有所谓的大九州(神州只是“大九州”之一,黄帝登位后由于“德不及远”,中国疆土缩小为“神州”,即“小九州”。正因为人民生活在土地之上,所以代表人民的“羊”写在代表疆土的“大”上面。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古人审美观受羊文化影响 最美的打扮曾是戴羊角

匿名用户
201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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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的来源:不少人以为美字由羊大两个字构成,认为美的来源于古人认为羊大为美,其实不然,美的甲骨文其实是站立的人,头戴羽毛的头饰的形状,后来简写时误作羊大两个字,和美同源的每字,甲骨文写作戴羽毛头饰的妇女,在古代两个字都是表示漂亮,好看的意思,后来才作他用,鲁迅先生曾经把“美”解释成“戴帽子的太太”就是此意。美的哲学意义:美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是具体环境、现象、事情、行为、物体对人类的生存发展具有的特殊性能、正面意义和正价值,是人们在密切接触具体事物,受其刺激和影响产生了愉悦和满足的美好感觉后,从具体事物中分解和抽取出来的有别于丑的相对抽象事物或元实体。美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美不能够离开具体事物单独存在。美存在于具体环境、具体现象、具体事情、具体行为、具体物体之中。美景、美酒、美玉、美事、美的生活都是包含美的具体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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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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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的“羊大为美”,都是讲美与食物有关。美学或哲学意义上的“美”既然是“本然的存在样态”,那么我们以本然的状态去进食,这时也会得到美学意义上的美的享受。美学意义上的美,不必排斥食物或进食之美。在其中也有“形而上”的享受。进食的审美感觉不滞于食,超越它的物质性,就能“升华”为美学意义上的“存在之晕”的享受,乐在其中。进食的美感与审美体验融化为审美整体。何必分离,何必排斥食物之美。否则,“自然全美”,“万物全美”就会成为空话。进食是功利的,但在功利和非功利之间不要“划界”,美,也可以在功利性的活动中体现或展现出来。美是可以有功利性的。以无功利之心而达到功利目的,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但是,经验告诉我们,在进食之外的艺术活动中,美感的冲击力和表现力是大于进食之中模糊感觉的。动物也有“进食之美”的体验。但我们不能排斥——美学意义上的美的来源是从“进食”而“升华”过来的这一可能。不然,古人何以以“羊大为美”?这表明古人猜测或研究美的来源时,干脆把它落实在“为天”的“进食体验”。这至少表明,古人认为——美不是纯思想性的,而是身体性或身心合一性的原初体验。进食体验是形而下的,但形下中有形上,美学关心形上也关心形下,美学家说,美是介于形上和形下的“中道”、“中象”。对于进食之美或美食之美,我们的经验告诉我们,美不美也要看情境,是情境化的“时中”的。食物本身无所谓美不美,要看情境、时境、语境。进食之美是“境遇式”的。同样的食物有时好吃有时不好吃,是由种种“缘因”或“机缘”构成的,是主客合一、理性和感性合一的发生物或产物。他今天心情不好,你让他吃山珍海味,他都不愿意尝一尝。他今天心情很好,吃粗茶淡饭都美滋滋。要审美化生存,就得——审美地进食,或审美地对待“饮食文化”。古人认为“食美”,同样是审美地看待它的,认为美就在食或进食中,表明古人认为——美的真理或闪光不在生活之外,就在平平实实的朴素生活之中,在与人的生命直接相关的“生活小事”之中,美不在形式法则什么,也不在于“思想中”如何如何。中国古人对美进行了生活经验的现象学的感性还原。食是人的生活中的一部分,不是全部。食离开人的精神要求较远,但不是无关,而是内在地最密切。老子说“圣人为腹不为目”。可见老子认为在普普通通的日常生活中就有“大美”。吃食物的经验告诉我们,往往“第一口”品尝食物,食物才是最“美”的,是“事物本身”。它没有被概念化。重复地吃某食物,美感便大减。这表明,再现的事情比不上——第一次在我们的感觉中呈现的事情——美。事物,对我们的第一次感觉是呈现的,第二次感觉是再现的,是经验过的经验的再现,便不美。但对于再现的经验,我们同样可以呈现地对待它。如熟悉的文字它是再现的,但我们可以呈现地对待它,“把它——呈现化”。于是,万物全美了。善于审美的人,对什么都感到新鲜而美。他仿佛从天而降,看到人间所有的东西都美。人在审美中是“天使”。“天使”才能真正审美。人尽管是人,但他的精神境界却可以是天使般的。达到了天使境界,有限的人生便可以达到无限化了,看事情也就能完全客观化了。即主体的审美——达到了客体之真实呈现。对待“进食”也要作如斯观。食物,只有当它是外在于我们的东西时,它才不诱人,当它和你融为一体了,美便容易产生。“人食合一”是“美食”产生的条件。食物,再好的食物,其本身无所谓美不美,好吃不好吃,只有人食合一了,它才好吃,才美。美食之境、之感是一个主客不分、人食不分的融通的整体。有的人在进食时是一种“物我两忘”的状态,这是审美境界。食物不外在,我的“思想”、感觉、意识也不外于食物,这是美食所以美的条件。此是感觉与被感觉者合一或整合状态。这时他处于一个与外界绝缘的美好“世界” 之中,自成一个“世界”,而不知有外面的世界存在。如果细细想想,他人处于此种状态,也同样是一个世界,相互是平等、分立的。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古人想像一个“人人有食有衣,衣食无忧的社会”,那是美的理想社会,这多朴实。这不是庸俗,而是实在,是把最可贵的、最高最普遍的价值的——美——还原到一个——最基本的生活世界。古人认为,人生病了,可以吃某种东西而治好病。那是因为某东西的“性格”好,你吃了它,便和它的性格合一,生病的你不存在了,只剩下了那食物及其性格,于是你就像那东西一样的美好,你的病也自然消失。“药食合一”,“人食合一”,是古人的“物我不分”的英明思想。此正是审美的态度。吃食物得“品味”,味是“品”出来的。品即体验,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它最是个体性的。要说思想的个体性,它不如品尝食物的个体性来得那么直接和真切。思想要有语言才有思想,语言是公共的,个体的感觉往往被语言歪曲和遮蔽。但思想又是个人的思想,于是可以想像,个人的思想来源于吃食物的体验。酸甜苦辣、软硬浓淡,食物感觉的丰富性,是人品尝出来的,这些名字又都用于非食物的文化艺术的方面,而且非常行之有效,普遍有效,在此意义上,许多审美判断是来自于食物经验。看来,人生在世的食物经验是要让它丰富起来的,它能让人在品尝文化艺术品时,进行细致的分辨鉴赏。鉴赏又叫“品味”。这表明艺术与人的食物经验相关,或原始相关。对美的还原是不是可以还原到“美食经验”?古人于此是有此见地的。“羊大为美”即表明了此。此种还原是还原到人的基本生存经验,没有错。现象学美学把还原看作只能是审美还原,而这审美是和人的美食经验在“生命的底线”上相接相通的。在审美中,我们调动所有的感觉经验,“通感”地感受和体验事物。美食经验自然也参与其中,并且是一个“生命质”的要素。食物之美是最可“入心”的,“心中有数”,但说不出,无以名之,这是我们的美食经验中的事情。鉴赏艺术也如此地与美食经验相仿,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味觉的意义是“在场”的。在审美中我们好像不用味觉,但味觉却始终在场,垫底的在场。由此说,真正的艺术审美,没有不用味觉的,而且味觉还处在一个基础地位。这也许就是中国古人对艺术作品欣赏提出要“品”或“品味”的“生命的深意”所在。我们知道,思想是内在性的,意识是内在性的,味觉何尝不是内在性的,它更加内在,切实地内在,不会像思想那样跑到外面(如外在的“理型”、“上帝”)去。更重要的是,味觉不只是意识的,而且是“身心合一”、“知行合一”的,是身体性的经验和感觉。有人说,味觉即生命。人的味觉要是失灵了,人的生命也到了危险的境地。一个人可以没有视觉和听觉能力,但不能没有味觉能力。“民以食为天”。味觉是人的天性(能力)中的最基本的功能,它时时在起作用,不只在进食时才起作用。在艺术鉴赏活动中,这个时时在起作用的味觉,可想而知是多么地“要紧”。品味艺术品,即是在进行审美判断。进食的快感与审美快感在美学家说是有不同的,但两者截然分开,我们中国古人不是这么看的。进食的快感是有利害的,但有利害中还会有无利害。这要看我们以“如何的态度”待之。态度决定一切。问题是,进食的快感或感觉、意识是先于人的思想的,先于概念推理的思维,先于“我思”或“理型”或“上帝”、“绝对精神”、“理性”。美食重于哲学,也先于美学。在中国古人那里,“羊大”先于“美”。美食经验是人生在世的——前知识、前理解、前语言、前概念、原初经验、纯粹经验。有它才有什么“全方位的原初存在样态”。进食是“进入到事物本身内部”去,消化它,直到把它化为自己的感觉。这感觉不能不说是对一切文化艺术的感觉的“感觉的感觉”。“羊大为美”是有道理的,不然它不能使人会意,不能表意。“意在不言中”,美食经验是语言不能尽说的。审美也是这样。大音希声,大象无形,味感是无声又无形的。大味无味,无味也是一种味。而且蕴藏着无限可能的味。人因为有饭吃才活着,才有了活着的人的思想,却活着的人思想却容易忘本。“吃饭主义”是有道理的。从吃饭中得出或引出审美的道理或美学的道理,不能不是一个途径。西方美学只是专从看和听的艺术中得出美学道理,而中国人从老子开始就不是这样。这也是中西文化之别。中国人讲艺术鉴赏,用得多的是品、品味、品尝、品读、品鉴。都和口感相关。就说语言吧,也和“口感”相关,和“口的动作”相关。也许更重要的、可以“猜想”的是,口居中,在身体和头面中间,上通头面,下接身体。胡塞尔的现象学认定有个“意义领域”处在意向性活动和意向对象的中间。这个意义领域的居中性,居然和人的口腔、口感、口的活动的居中性如此地相仿佛。而意义,不是人的口腔才说出或表述出来的吗?海德格尔说,语言是存在的家。而我要说,口腔不是存在的家吗?看来,哲学家大有事情可做,哲学家的事业远远没有完成,哲学的“被证伪”还在后头哩。哲学家是说话的人,只是没有关心话是从口中发生的,这个口是何等的要紧。口能说话,也能吃东西,维持生命。“语言是存在的家”,维持着存在,但口腔的存在更维持着人的生命。人之口腔里的空气,接着天之气,天人于此一气相通。“天人合一”在人的口腔里体现得最切实,实实在在。口腔说话,发出的“气”是“天人合一”的“气话”。诗人自然流露出的话即是此种天人合一的“气话”。气即道,言即道,道之出口,淡乎寡味,但却与味觉本然相关。无味的“道言”原出于“有味”。人是有“味” 的,美是“趣味”。无味的道,根本不存在。如今的哲学越来越有味了,有人味了。概念的哲学是无味的,现在复归于有味了。味,是最具有共通感的。人人的口味不同,味感不同,但只要是“有味”的东西,都能相通,在盲人,在聋哑人那里也相通。美学上的美的概念——无非是个普遍“相通”的功能。万物不同而相通。这个相通,我们也许只能落实在“味觉”上,而不是在“思想”上,或其它的感觉中。西方有“语音中心”,“声音中心”,但在我看,中国有“味觉中心”。“民以食为天”,天,不就是“中心”的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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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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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是人们在同具体事物密切接触,受到具体事物刺激、作用和影响的过程中,下意识地把现实中的具体事物同经验过的具体事物进行比较,判明现实具体事物符合自己和社会绝大多数人的意愿,能够满足自己和绝大多数人的某种生理和心理需要,使自己产生了快乐、愉悦和满足的美好感觉后,通过反思美感产生的原因从具体事物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认识对象,是具体事物具有的有利于人类生存发展的正价值,是具体事物、具体现象、具体事情、具体行为具有的能够使人生理和心理的需求得到满足,产生快乐和幸福等美好感觉的性质和能力,是和丑相区别的相对抽象事物或元实体。 这是甲骨文的“美”字,现代认为"美"的来源于古人认为羊大为美,其实是错的,美的甲骨文像是站立的人,头戴羽毛的头饰的形状,后来在简写时误作羊大两个字的合并,甲骨文写作戴羽毛头饰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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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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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有才是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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