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拥有自然土地所有权的人群为何不必拥有在自己的土地上建立国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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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中国而言,按照现行国家法律及行政律令,国家是最大的唯一地主,而作为国家主人的农民,只有土地的有限使用权(承包经营权),并没有土地财产的所有权,只能由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地主的权力和职责。
因此国家并不具备土地资产所有权的基本要素,基于自然人基础上的具体的资产所有者、责任者,持续的且资产投入与受益权一致的土地所有者。若果国家名下一定要具有具体的财产所有权,只能限定在为公民提供公共服务的领域,并且要遵循市场公平交易的法则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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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自然人不能成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国家土地所有权的统一和唯一的主体,由其代表全体人民对国有土地享有独占性支配的权利。
在我国《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等法律中,对国家土地所有权作了明确规定。《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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