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对达到国家分数线且复试合格的考生,如果招生单位决定录取,需要在网上将其设为“待录取”状态,系统将在网上即时通知考生。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是否接受待录取,否则招生单位可取消录取状态。
考生一旦选择接受,将不能接受其他单位的“待录取”通知。非经招生单位和考生双方同意,不能单方取消“待录取”状态。调剂工作结束后,接受“待录取”的考生经教育部审查合格,将被正式录取。
待录取通知功能:
①第一志愿没有被招生单位录取的上线未被一志愿单位录取的统考(含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考生,均可参加网上调剂。
②参加调剂的考生每人可以在网上填报三个平行调剂志愿,提交后的调剂志愿在48小时内不允许修改,以供招生单位下载志愿信息和决定是否通知考生参加复试。48小时后,考生可以修改调剂志愿。
③考生在网上填报调剂志愿时,选择调剂的招生单位、专业门类与自己的考试成绩必须符合国家的调剂政策。
④被某招生单位设为待录取考生,需在单位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否则招生单位可取消待录取状态。
⑤已被某招生单位设为待录取并考生确认接受的考生,将不能再同意其它志愿的待录取通知,考生如欲取消已确认的待录取通知,必须征得已待录取单位允许,在招生单位取消待录取通知,并考生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后,方可接受其它单位的待录取通知。
我从来没听过后面两种录取方式,我是调剂生,只有待录取这个东西。
关于调剂生“待录取”的说明:
考生在复试结束后,如果符合录取条件,将收到招生单位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考生必须在招生单位要求的时限内答复是否接受待录取,否则招生单位可随时取消“待录取”;
一旦考生同意“待录取”,在未征得该招生单位允许的情况下,不能再接受其它单位“待录取”。
这是研招网上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