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不幸离世后,孩子还能继承他的遗产吗?
孩子本来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可以直截了当地去继承父亲的遗产,不需要有任何后顾之忧。
法律意义上的父母子女关系是这样规定的:
1、父母子女之间具有天然的血缘关系,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2、虽然父母子女之间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是父母对子女实际承担了抚养义务,子女就需要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这其中包括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
按照法律规定,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之间关系的改变而改变,双方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永远存在,一直有效。
不论孩子跟随其中的哪一方生活,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一直有效,相应的,父母的财产对于所有子女来说,同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这是法律上明文规定的条例,不以外界事务的变化而变化。
2021年1月1号《民法典》生效,在其中有关继承法方面,第一千一百三十条有明确的规定:“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我国《继承法》将继承顺序分成两个部分: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由此可见,如果半中途父母一方遇到突发情况,而中途不幸离世,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关系也不会因此而发生任何变更,不影响子女对父亲或者母亲遗产的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综上所述,男方不幸离世,没有能够留下遗嘱,这种情况本着具有继承权的子女协商解决,共同达成的协议为准则,法律尊重并支持协议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