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为什么会被国家取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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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4月,国务院颁布(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宣布传销为非法,不分种类名称,全部停止活动,事实上也废止了(传销管理办法)中对“传销”的有关定义。随着国家打击非法传销力度的加大,再加上媒体对打击非法传销的宣传,在我国,“传销”被认为就是商业诈骗这一误区已深入人心,许多人一提到“传销”马上便与“非法传销”等同起来,其实后来所指的“非法传销”更大程度上是指国际市场上的俗称的“老鼠会”、“金字塔”等进行诈骗的形式,与真正意义上的“传销”相去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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