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没有公布投诉电话,业务咨询联系方式为:0515-12333。
其他的投诉方式:
可以拨打12333投诉有关劳动纠纷的事项,12333是全国统一的劳动行政部门咨询投诉电话。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概况: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0年2月由盐城市原人事局与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改革合并成立。
局机关内设机构30个(含纪检监察),局直属事业单位15个,其中副厅级单位1个(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正处级单位1个(江苏省沿海人才市场),副处级单位4个(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盐城市劳动监察支队,盐城市劳动就业中心,盐城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另有正科级单位9个。
扩展资料:
部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意见,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统筹、规划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和创业工作。
拟订统筹全市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立完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参考资料来源: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所需要材料如下:
(1)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①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②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并应有投诉人的签名或盖章。
(2)投诉人证明材料。投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提供原件核对);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注册登记资料(确实不能提供的,经说明后可不提交)。集体投诉推荐代表的还需要提交推荐人签章的推荐委托文书。
(3)相关证据材料。提交必要证据材料以证明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如证明劳动关系及与投诉请求有关的证据材料。
具体事宜可以直接咨询劳动局,以劳动局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