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黄河大桥的大桥收费
1999年9月,原交通部曾于29日批复授予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更名为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对济南黄河大桥等路桥的收费经营权
1999年12月,省政府授权省交通厅与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授予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收取济南黄河大桥车辆通行费等特许权,收费期限从1999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15日。
有关法律人士介绍,省政府批准的正式文件属于地方政府规章,原交通部审批的文件属于部委规章,国务院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属于行政规章。从法律效力上来讲,地方政府规章与部委规章不能与行政规章相冲突。
连日来,不少市民致电党报热线对黄河大桥的收费表示质疑。对此,山东高速相关负责人表示,黄河大桥收费有据可依,合理合法,要想取消收费,只能通过政府回购解决。
济南黄河大桥1982年7月建成通车,1984年开始收费,到2011年已收费27个年头。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相关规定,已超过我国东部地区最高25年的收费期限。济南黄河大桥为上市公司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1999年12月,省政府授权省交通厅与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更名为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授予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收取该桥车辆通行费等特许权,收费期限从1999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