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塔膏药的传承发展
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束缚,此方从第一代起,就只传男,不传女;只传长子,不传次子,有时宁可传给儿媳妇,也不传给亲闺女。所以,从明时通开始,直至第九代的明永仁,皆为单传。至民国20年前后,明永仁才将此秘方传给他的三个儿子明全秀(早逝)、明全富、明全有。从清顺治年间明时通始至清末的九代人中,虽已掌握此方,代代相传,但并不以此为生。凡是本村本乡的骨伤患者找上门来,就用自己亲手熬制的膏药义务为患者治病。民国初年,熬膏技术和治疗技术超过了前几代人。延津、原阳、封丘、卫辉、彰德等地前来就诊者日多。明家从此舍医不舍药。新中国成立后,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明家父子继承祖传秘方,专攻正骨熬膏技术。1955年成立卫生所,1959年成立联合诊所,1968年成立大队合作医疗卫生室,后改为黄塔寺正骨专科。
1983年6月,黄塔膏药的第十代传人明全富、明全有自筹资金兴办滑县黄塔寺祖传正骨医院。数年间,平均每天诊治骨伤患者50人左右。至1987年底,先后接收诊治来自黑龙江、北京、内蒙古、山西、陕西、甘肃、宁夏、新疆、湖北、山东、上海等地的骨伤患者近八万人次。治愈率98%以上,有效率100%。患者赠送的锦旗、匾额有三百面(块)之多。其事迹先后在《健康报》、《濮阳日报》、《安阳日报》、《新乡晚报》、《中州今古》等报刊上予以报道。鉴于“黄塔膏药”的突出疗效和良好声誉,河南省政府于2009年将黄塔膏药列入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