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的一个案例分析题,请回答的合理详细
六年前,某甲和村里的两个年轻人一块去西藏干木匠活挣钱。第一年春节时,某甲的一个伙伴带回来了三千五佰元钱,还有某甲的一封信。从此以后,就音信渺然。一连四年没任何消息,某甲的...
六年前,某甲和村里的两个年轻人一块去西藏干木匠活挣钱。第一年春节时,某甲的一个伙伴带回来了三千五佰元钱,还有某甲的一封信。从此以后,就音信渺然。一连四年没任何消息,某甲的妻子痛苦不堪。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某甲死亡。法院受理这一案件后,在全国性的报刊上发出了寻找失踪人某甲的公告。一年后仍无任何消息,法院即宣告失踪人某甲死亡。某甲被宣告死亡后,某甲的遗产由妻子和独生子继承。
但是,不久和某甲一块去西藏的另一个伙伴回来了。他说某甲在回家的路上得了重病,因抢救无效死亡。他带回来某甲临终时写的一份自书遗嘱,上面说他死亡后将其遗产分一半给哥哥和嫂嫂,感谢哥、嫂对他的抚养。某甲的哥哥嫂嫂拿着这份遗嘱去找村民委员会,提出以此为依据要分得某甲遗产中的一半。村民委员会叫来了某甲的妻子进行调解,某甲的妻子说:“这个遗嘱是某甲三个月前写的。某甲写这份遗嘱时,他已被宣告死亡半年了,因此某甲所立遗嘱应无效。”
问:1)某甲被宣告死亡是否合法?
2)某甲之妻的看法是否正确?理由何在? 展开
但是,不久和某甲一块去西藏的另一个伙伴回来了。他说某甲在回家的路上得了重病,因抢救无效死亡。他带回来某甲临终时写的一份自书遗嘱,上面说他死亡后将其遗产分一半给哥哥和嫂嫂,感谢哥、嫂对他的抚养。某甲的哥哥嫂嫂拿着这份遗嘱去找村民委员会,提出以此为依据要分得某甲遗产中的一半。村民委员会叫来了某甲的妻子进行调解,某甲的妻子说:“这个遗嘱是某甲三个月前写的。某甲写这份遗嘱时,他已被宣告死亡半年了,因此某甲所立遗嘱应无效。”
问:1)某甲被宣告死亡是否合法?
2)某甲之妻的看法是否正确?理由何在? 展开
1个回答
2016-06-24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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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宣告死亡合法,依据:
《民法通则》:
第二十三条【申请宣告死亡】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25.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
(一)配偶;
二、其妻看法不正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36. 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
《民法通则》:
第二十三条【申请宣告死亡】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25.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
(一)配偶;
二、其妻看法不正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36. 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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