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定了我主要责任,我有全险。对方次要责任,无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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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的我这个累啊,你发生了事故,你是主要责任,对方是次要责任,你的修车费是7000元,对方只肯给你2100元,你的保险公司赔偿你3500元。因为你是全险,但你的车损还差1400元没人赔偿。是这个意思吧?那么对方的车损是多少呢?你的车损赔偿计算和对方车损也是有关系的。
首先对方在你的车损7000元中,要承担2000元交强险的赔偿,他没保险的话,这个钱就是对方个人掏钱,也就是你的车损要先减掉2000元,然后还剩下5000元,对方承担30%,就是1500元,你的保险公司应该承担你减掉对方交强险赔偿后剩余款的70%,就是3500元。如果对方也有车损,你的保险公司也要赔偿对方2000元。然后对方的车损你承担70%,对方自己承担30%。
简单的理解,双方车损加在一起,减掉4000元,剩下的,你承担70%,由你的保险公司赔偿,对方承担30%,他个人承担。
如果对方没有车损,那么你这1400元就是对方赔偿,对方不赔偿的,你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判决对方赔偿你这1400元,如果对方有车损,也超过2000元了,你这1400元,就是找你的保险要,你的保险公司不给,你就可以起诉你的保险公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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