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晋书法家王献之自幼向父亲谁学习书法?
王羲之。
王献之(344年-386年),字子敬,小名官奴,琅玡临沂(今山东省临沂市)人。东晋官员、书法家、画家、诗人,右军将军王羲之第七子、晋简文帝司马昱女婿、晋安帝司马德宗的岳父。
王献之少负盛名,才华过人。得到宰相谢安赏识,历任本州主簿、秘书郎、司徒左长史、吴兴太守,累迁中书令等职,与族弟王珉区分,人称“大令”。
他先后迎娶郗道茂及新安公主司马道福为妻,嫁女于太子司马德宗(晋安帝)。太元十一年(386年),病逝,时年四十三岁 。安帝时获赠侍中、特进、光禄大夫、太宰,谥号为“宪”。
婚姻憾事
关于王献之、郗道茂的离婚以及与新安公主的婚姻,自古颇有争议。有人认为王献之因为郗家没落失势,为门户计才和新安公主成亲。也有人认为王献之是被逼无奈才和公主成亲,为了抗诏而灸足。
《世说新语笺疏》引程炎震说称:“新安公主,简文帝女也(见晋书 孝武文李太后传),母为徐贵人。初学记十引王隐晋书曰:‘安禧皇后王氏,字神爱,王献之女,新安公主生,即安帝姑也。’
《御览·一百五十二》引《中兴书》曰:‘新安愍公主道福,简文第三女,徐淑媛所生,适桓济,重适王献之。’献之以选尚主,必是简文即位之后,此咸宁当作咸安。郗昙已前卒十余年,其离婚之故不可知。或者守道不笃,如黄子艾耶?宜其饮恨至死矣。”
王献之为与郗道茂离婚之事遗憾终身。到他病重时,请道士主持上表文祷告,本人应该坦白过错,道士问王献之一向有什么异常和过错。王献之说:“想不起有别的事,只记得和郗家离过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