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岸澜庭项目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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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岸澜庭项目缺点如下:
①稻田地处两区交界地段,从本地人的角度来看,房山近年来都是以长阳为发展重点(虽然稻田在规划上属于长阳镇)。介于重点板块外,又挨着丰台区域的稻田,位置不太有优势;
②目前区域内的大型配套设施十分欠缺,购物基本靠底商解决,且近年来没有相对应的规划。
碧岸澜庭选房注意事项:
(一)购房人的购房总价款=房屋建筑面积×销售价格。
例:如果申购家庭选择了一套建筑面积为91_,销售价格为28600元/_的房屋,该家庭需要支付的购房款为91_×28600元/_=2602600元。
(二)申购家庭应按选房到场时间表中通知的选房开始时间提前45分钟到场等候选房。选房时,工作人员按摇号顺序号呼叫选房人姓名(审核不通过的家庭不再呼叫进入选房),选房人未到场,视为迟到,由工作人员呼叫下一选房人,顺序选房。迟到的选房人在选房截止时间前到场的,其选房顺序轮至其到场之时正在选房的家庭组末尾。
(三)所选房源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换、调换、更名、加名。购房家庭应与北京市保障性住房交换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北京市燕房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相关部门代持机构)共同签订三方购房合同。
(四)每个申购家庭不得超过2人进入选房场地选房。每组申购家庭选房时限不超过3分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选房的,后续申购家庭可同时进行选房。如两组家庭同时选择一套房源的,按照摇号顺序确定房源归属。
(五)选房家庭完成所有选房手续后,应在《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与北京市保障性住房交换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订《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并交纳购房款,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预售合同并交纳购房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购房资格。
(六)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规定,申购家庭放弃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签订购房合同,视为放弃本次购房资格,累计两次及以上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七)销售企业在选房现场对选房家庭申请材料进行核对,留存相关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将联机打印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购房承诺书》经申购家庭签字确认后,一并报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复核,复核通过的选房家庭可签订购房合同。
(八)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和购房人本人签署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购房承诺书》,对通过隐瞒家庭信息、虚假申报、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开发企业将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稻田地处两区交界地段,从本地人的角度来看,房山近年来都是以长阳为发展重点(虽然稻田在规划上属于长阳镇)。介于重点板块外,又挨着丰台区域的稻田,位置不太有优势;
②目前区域内的大型配套设施十分欠缺,购物基本靠底商解决,且近年来没有相对应的规划。
碧岸澜庭选房注意事项:
(一)购房人的购房总价款=房屋建筑面积×销售价格。
例:如果申购家庭选择了一套建筑面积为91_,销售价格为28600元/_的房屋,该家庭需要支付的购房款为91_×28600元/_=2602600元。
(二)申购家庭应按选房到场时间表中通知的选房开始时间提前45分钟到场等候选房。选房时,工作人员按摇号顺序号呼叫选房人姓名(审核不通过的家庭不再呼叫进入选房),选房人未到场,视为迟到,由工作人员呼叫下一选房人,顺序选房。迟到的选房人在选房截止时间前到场的,其选房顺序轮至其到场之时正在选房的家庭组末尾。
(三)所选房源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换、调换、更名、加名。购房家庭应与北京市保障性住房交换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北京市燕房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相关部门代持机构)共同签订三方购房合同。
(四)每个申购家庭不得超过2人进入选房场地选房。每组申购家庭选房时限不超过3分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选房的,后续申购家庭可同时进行选房。如两组家庭同时选择一套房源的,按照摇号顺序确定房源归属。
(五)选房家庭完成所有选房手续后,应在《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与北京市保障性住房交换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订《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并交纳购房款,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预售合同并交纳购房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购房资格。
(六)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规定,申购家庭放弃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签订购房合同,视为放弃本次购房资格,累计两次及以上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七)销售企业在选房现场对选房家庭申请材料进行核对,留存相关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将联机打印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购房承诺书》经申购家庭签字确认后,一并报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复核,复核通过的选房家庭可签订购房合同。
(八)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和购房人本人签署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购房承诺书》,对通过隐瞒家庭信息、虚假申报、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开发企业将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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