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区别有解与恒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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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成立是指对于一个方程或命题所有可能值都成立,有解是指对于一个方程或命题至少有一个值成立。
所以把一个方程或命题的所有解都考虑了,如果所有值都成立,就是恒成立,如果至少有一个值成立,就是有解,否则就不是。
应用
“恒成立”与“成立”问题的求解是“互补”关系,在具体问题中究竟是求最大值还是最小值,可以先联想“恒成立”是求最大值还是最小值,这样也就可以解决相应的“成立”问题是求最大值还是最小值.特别需要关注等号是否成立问题,以免细节出错。
总而言之,方程有解、无解,不等式成立、恒成立,都与最值或值域密切相关;值得注意的是,解决这类问题时,应该优先考虑分离参数法(数形结合法对客观题也要优先考虑),因为它可以避免对参数的分类讨论。
另外,如果是涉及一次函数或二次函数的问题,有时利用它们本身的函数性质去解决问题,可能比分离参数法简单;要不要用分离参数法,取决于分离后函数的复杂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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