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10月,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每年几月几日定为世界环境日。
1972年6月5日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了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会议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并提出将每年的6月5日定为“世界环境日”。同年10月,第27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接受了该建议。
世界环境日为每年的6月5日,它反映了世界各国人民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和态度,表达了人类对美好环境的向往和追求。它是联合国促进全球环境意识、提高政府对环境问题的注意并采取行动的主要媒介之一。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每年6月5日选择一个成员国举行“世界环境日”纪念活动,发表《环境现状的年度报告书》及表彰“全球500佳”,并根据当年的世界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热点,有针对性地制定“世界环境日”主题,总称世界环境保护日。
联合国系统和各国政府,每年都在6月5日的这一天开展各项活动来宣传与强调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的重要性。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每年的年初公布当年的世界环境日主题,并在每年的世界环境日发表环境状况的年度报告书。
地球是人类和其他物种的共同家园,然而由于人类常常采取乱砍滥伐、竭泽而渔等不良发展方式,地球上物种灭绝的速度大大加快。生物多样性丧失的趋势正使生态系统滑向不可恢复的临界点,如果地球生态系统最终发生不可挽回的恶化,人类文明所赖以存在的相对稳定的环境条件将不复存在。
世界环境日的意义在于提醒全世界注意地球状况和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危害。要求联合国系统和各国政府在这一天开展各种活动来强调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