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怎样定义公共场所的?
展开全部
公共场所,在我国法律体系里并没有明确的定义。公共场所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不同的部门法和条例调整的事项范围不一,对公共场所的理解也不尽相同, 1987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列举了以下公共场所:
1、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2、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4、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6、商场(店)、书店;
7、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6729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合肥云端漫步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昆明彩云之南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重庆晨曦微光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