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以继承遗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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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8 · 百度认证:成都华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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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继承。未按《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的。这是因为未婚同居不具备夫妻的名分。我国婚姻法规定,进行结婚登记是婚姻合法有效的形式要件,登记后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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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 自己享有继承权的。这是因为未婚同居不具备“夫妻的名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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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应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的内容对同居状况进行认定,若满足事实婚姻条件,可按照当事人之间存在合法夫妻关系对继承权进行认定,若不满,则按照同居关系进行处理。根据《婚姻法》和《继承法》的规定,非婚同居当事人不得以配偶身份继承遗产。但非婚同居伴侣可以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四条,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得遗产。该条文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分得适当遗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七条规定,遗产因无人继承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时,按《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可以分给遗产的人提出取得遗产的要求,法院应视情况适当分给遗产。当然,以上问题都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进行讨论的,若死亡一方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当事人可作为受遗赠人接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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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双方同居,一方突然死亡且没有留下遗嘱的,过世者的遗产由其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配偶、子女、父母),同居者不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无法继承遗产。
如果双方同居,一方死亡但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并且遗嘱规定由另一方继承其遗产的,则另一方可继承遗产。
如果双方同居,一方突然死亡且没有留下遗嘱的,过世者的遗产由其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配偶、子女、父母),同居者不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无法继承遗产。
如果双方同居,一方死亡但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并且遗嘱规定由另一方继承其遗产的,则另一方可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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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6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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