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提倡没有加班费的加班文化,这样的公司是不是太讨厌了?
公司提倡没有加班费的加班文化,这样的公司是不是太讨厌了?我不抵制公司加班加点,我不同意公司加班加点没有加班费。如果公司同样存在业务流程比较忙或需要员工加班时,我觉得职工应当义不容辞去分摊企业的责任。如果公司仅仅毫无意义的加班加点,这类加班文化是不正常的、是畸形的。
最先,如果公司同样存在业务流程很忙碌的状况,那我觉得职工应当积极加班加点。每一个职工都有各自的工作岗位职责,职工必须在特定期限内尽早完成自己的工作中。很多员工只想要相对较高的酬劳,但是不愿投入一切的辛苦,这就是一种混日子的个人行为。我觉得职工的薪资应当与能力相对性等,企业为职工的工作投入酬劳,职工为薪水付出自己的勤奋。
次之,我觉得公司的无意义加班加点是一种非常不正常的个人行为。这不但严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也对职工的身心健康有着非常不良影响。很多员工的职业危害、劳累过度大多是因为加班加点所引起的。因而,我觉得职工必须在完成自己的工作之后便去歇息,企业不该逼迫员工加班,更不应该由于四风问题强制把职工留在工作岗位上,更不应该不以职工的加班加点投入薪资。
最后,我觉得一些职工应当提升自己的工作效能,并非一味地埋怨。自己在工作时间内完成自己的工作就是职工的实质,但是一些职工为了能加班工资而故意加班加点,自己在工作时间内不完成工作任务,反而是在玩游戏、手机看书、做和工作不相干的事儿这些。一到下班以后,她们便开始工作勤奋,让领导觉得自己好努力的样子,其实就是为了获得加班工资。我觉得这是一种十分可耻的举动,职工必须在工作时间循规蹈矩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中,在保质保量的情形下提高自己的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