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可继承的遗产是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
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歼中正,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氏悔赡养的情况下。(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死者生前没有立任何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法律规定其培贺遗产分配顺序,只有近亲属之间才享有继承权,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四条 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