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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不是银行,只是银行类的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合作社指的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社的性质:农村信用社指的是银行类的金融机构;主要以发放贷款为主;以办理转账业务为中间业务。
【拓展资料】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又简称为安徽农信社,是在银监会的监督下行使职责的机构。安徽省的农村信用社始建于1951年,2004年11月,顺利获得了中国银监会的筹建审批和开业批复,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等法定程序,取得了金融许可证,并于12月18日隆重举行了开业庆典,有安徽省常委,安徽省农信社时任主任陈鹏主持,正式挂牌运作,在全国第二批试点省份中率先成立省级联社,实现了全省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的新转变。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成立于2004年12月18日,由全省83家县(市、区)级联社共同出资组成,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地方性金融机构,注册资本5000万元。省联社的主要职能是根据省政府的授权,对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联社)进行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全省拥有83家子单位,近3万人员工,覆盖全省17个地市和各区县。省联社共下设8个内设机构、2个直属机构和14个办事处。全系统共有83家法人机构,其中农村商业银行5家、农村合作银行22家、县级联社56家,下辖3048个分支机构,在岗员工29054人,网点数和从业人数占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40%以上。
五年来,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始终坚持立足农业、面向农村、服务农民和中小企业,不断深化改革,强化内控建设,规范经营管理,逐步成长为全省服务面最广的地方性、社区性、零售型银行业机构。截至2009年末,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2069.5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1.9倍;贷款余额1449.3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1.8倍。存贷款规模均居全省金融机构前2位。
农村信用合作社指的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社的性质:农村信用社指的是银行类的金融机构;主要以发放贷款为主;以办理转账业务为中间业务。
【拓展资料】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又简称为安徽农信社,是在银监会的监督下行使职责的机构。安徽省的农村信用社始建于1951年,2004年11月,顺利获得了中国银监会的筹建审批和开业批复,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等法定程序,取得了金融许可证,并于12月18日隆重举行了开业庆典,有安徽省常委,安徽省农信社时任主任陈鹏主持,正式挂牌运作,在全国第二批试点省份中率先成立省级联社,实现了全省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的新转变。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成立于2004年12月18日,由全省83家县(市、区)级联社共同出资组成,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地方性金融机构,注册资本5000万元。省联社的主要职能是根据省政府的授权,对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联社)进行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全省拥有83家子单位,近3万人员工,覆盖全省17个地市和各区县。省联社共下设8个内设机构、2个直属机构和14个办事处。全系统共有83家法人机构,其中农村商业银行5家、农村合作银行22家、县级联社56家,下辖3048个分支机构,在岗员工29054人,网点数和从业人数占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40%以上。
五年来,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始终坚持立足农业、面向农村、服务农民和中小企业,不断深化改革,强化内控建设,规范经营管理,逐步成长为全省服务面最广的地方性、社区性、零售型银行业机构。截至2009年末,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2069.5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1.9倍;贷款余额1449.3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1.8倍。存贷款规模均居全省金融机构前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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