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照相馆拍照 不给底片违法吗?
这样的行为就是违法的。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按习惯而言,我国的照相馆与顾客一般是没有著作权归属的约定,所以照相馆所拍照片的著作者自然也就属于受托人即消费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其实,消费者和影楼之间构成了一种消费行为,既然消费者花钱来拍照,就理应获得所有的底片。即使双方签署的协议里有约定需要付费赎回底片,该条款也是无效的。
与此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拍摄前已经告知了消费者底片是需要购买的,而且价格也十分明确,那这应该是协议双方的一种约定,双方应该按照约定履行。
但是,如拍摄前商家以低价吸引消费者,拍摄后才告知消费者要收取底片费用,那这就是一种不诚信的行为。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先在网上全方位的了解这家影楼信息,有没有网站,网站创建了多久,这些都可以查到;有没有社交平台账号,比如微博维信,看是否已认证,看看内容;发的照片是模特样片还是普通顾客,看评论和艾特就能推理出来,没客照展示的就别考虑了;
2、通过网络和客服沟通了解套餐信息,多聊几家对比下;他们的套路是你发手机号来给你发资料等,千万忍住别轻易给出你的手机号,容易被骚扰纠缠;
3、网上了解的差不多了,去实体店的时候,两个人提前商量好,需要的时候可以配合演戏脱身,一个满意一个不满意回家再商量;然后多去几家店比较下再决定,无论客服小姐姐多么舌灿莲花,你都要忍住别付定金,还没你就被动了;
法律规定摄影从业者必须把底片、照片等所有影像资料交付给消费者,不得保留也不得另行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