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与西周的政体有哪些相同之处和不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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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周的行政管理体制。周原来是商朝的一个属国,偏居商的西部,政治经济都落后于商,乘商朝内部阶级矛盾极为尖锐动摇了商朝的统治的时机,联合各方国起兵反商,一举灭了商朝,建立了周朝。周朝统治者为了巩固已取得的政权,控制广大的征服地区,在迁殷顽民的同时,实行大规模的分封诸候,将土地、奴隶分封给同姓子弟、姻亲和功臣。诸候的封地称为诸候国。各诸候国除遵周天子为天下共主外,还负有守疆土、保卫王室、定期朝觐周天子、缴纳贡赋等义务。诸候在封国内即要严格遵从周天子的诏令,又负有全部政治、经济和军事统治权,并可以分封下属为卿大夫,建立采邑,卿大夫仍可以再进行分封,并在基层建立乡社,充而在周王、卿大夫之间形成了一个“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的宝塔式的等级隶属关系和重叠压迫奴隶和平民的统治网络,建立了完善的行政管理体制。
2.官僚组织和制度。西周时期,与商代一样,周天子是天下共主,最高统治者。周天子以下设置了“相王室以尹四方”的太师、太保。太师、太保统辖诸候百官以奉侍周天子,总搅全国政务。在太师下设立了“尹以三事四方”的各部门职官,即“三事”和“六太”。所谓“三事”是指常伯(管理民事)、常任(选拔官吏)、准人(掌管司法)的三事大夫;所谓“六太”是指太宰、太宗、太史、太祝、太士、太卜。“六太”又称六卿,在朝中分立周天子左右,协助师保处理政务。其中太史、太祝、太卜又称为三左,负责宗教事务;太宰、太宗、太士称为三右,负责管理政务和人事。六部之下又设王官,有司徒,管理农田和农业生产;司空,管理百工职事;司马,管理军事和军赋;司士,管理版籍和爵禄;司寇,管理刑狱。在五官之下均设许多僚属,办理具体事务。如司马下设师、虎臣和走马等。此外,周天子在市场管理、贵族吃穿和娱乐等方面都设专门官吏管理。周天子所分封的诸候,具有地方行政管理的职能,诸候本身即是周天子的属官,又可以仿照周天子设百官,分封士大夫,并且在最基层设乡、遂等组织,任命官吏管理士、农、工、商和庶人等,定期进行检查,以保证社会各项事业有秩序的进行。
3.行政立法与周公制礼。西周在开国之初,为了加强统治,建立新的秩序,在周公的主持下进行了大规模地治乱工作,建立了一系列的法律规范。他们以周族自己的习惯法为基础,吸收了夏商两代礼仪制度中的有用部分,经过整理加工,制定了有关国家制度、调整社会关系以及生活规范的法典--《周礼》。《周礼》的内容十分广泛,大而包括国家的根本制度、管理体制,小到待人接物等生活细节,几乎整个上层建筑领域都在其规范的范围之内。用现代行政法制的观点看《周礼》,可分为三邦,即邦典、邦法和邦成。邦典有六,即治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和事典。邦典主要是地方组织法和人事管理方面的规定。邦典的主要内容有官常、官成、官属、官刑和官计。官常是规定地方官吏管理地方的一些常规;官成是办事细则;官属是地方官的设置;官刑是异于五刑的对官员所处之刑;官计是规定对官员定期考核以及职务上的一些规定。邦成包括官府八成和士八成。前者是处理民政事务的制度规范,后者是处理庶民讼狱的制度规范。总之,《周礼》的内容十分广泛,我国许多行政管理制度在《周礼》中都有反映。如官吏的品级制度、对官吏的考核制度、财政管理制度、工商管理制度、刑徒管理制度等等。所以学术界认为《周礼》是我国最早的行政法律制度著作,具备了行政法典的雏形,对后世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极其重大的影响。
2.官僚组织和制度。西周时期,与商代一样,周天子是天下共主,最高统治者。周天子以下设置了“相王室以尹四方”的太师、太保。太师、太保统辖诸候百官以奉侍周天子,总搅全国政务。在太师下设立了“尹以三事四方”的各部门职官,即“三事”和“六太”。所谓“三事”是指常伯(管理民事)、常任(选拔官吏)、准人(掌管司法)的三事大夫;所谓“六太”是指太宰、太宗、太史、太祝、太士、太卜。“六太”又称六卿,在朝中分立周天子左右,协助师保处理政务。其中太史、太祝、太卜又称为三左,负责宗教事务;太宰、太宗、太士称为三右,负责管理政务和人事。六部之下又设王官,有司徒,管理农田和农业生产;司空,管理百工职事;司马,管理军事和军赋;司士,管理版籍和爵禄;司寇,管理刑狱。在五官之下均设许多僚属,办理具体事务。如司马下设师、虎臣和走马等。此外,周天子在市场管理、贵族吃穿和娱乐等方面都设专门官吏管理。周天子所分封的诸候,具有地方行政管理的职能,诸候本身即是周天子的属官,又可以仿照周天子设百官,分封士大夫,并且在最基层设乡、遂等组织,任命官吏管理士、农、工、商和庶人等,定期进行检查,以保证社会各项事业有秩序的进行。
3.行政立法与周公制礼。西周在开国之初,为了加强统治,建立新的秩序,在周公的主持下进行了大规模地治乱工作,建立了一系列的法律规范。他们以周族自己的习惯法为基础,吸收了夏商两代礼仪制度中的有用部分,经过整理加工,制定了有关国家制度、调整社会关系以及生活规范的法典--《周礼》。《周礼》的内容十分广泛,大而包括国家的根本制度、管理体制,小到待人接物等生活细节,几乎整个上层建筑领域都在其规范的范围之内。用现代行政法制的观点看《周礼》,可分为三邦,即邦典、邦法和邦成。邦典有六,即治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和事典。邦典主要是地方组织法和人事管理方面的规定。邦典的主要内容有官常、官成、官属、官刑和官计。官常是规定地方官吏管理地方的一些常规;官成是办事细则;官属是地方官的设置;官刑是异于五刑的对官员所处之刑;官计是规定对官员定期考核以及职务上的一些规定。邦成包括官府八成和士八成。前者是处理民政事务的制度规范,后者是处理庶民讼狱的制度规范。总之,《周礼》的内容十分广泛,我国许多行政管理制度在《周礼》中都有反映。如官吏的品级制度、对官吏的考核制度、财政管理制度、工商管理制度、刑徒管理制度等等。所以学术界认为《周礼》是我国最早的行政法律制度著作,具备了行政法典的雏形,对后世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极其重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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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实行分封制内容摘要:西周的历史向来被史学界所深爱,作为西周两大制度之一的分封制,对西周的发展、繁荣与灭亡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并且对后世也产生了深远影响。分封制产生的原因及其作用也历来被史学界所厚爱。 关键词:分封制;藩屏;稳定政局 西周灭商以后,作为人类历史上的第三个奴隶制国家,如何维护自己的统治,巩固国家政权,成为摆在西周统治者面前的当务之急。在吸收商朝灭亡教训的前提下,西周统治者以宗法制度为基础,创建了“封诸侯、建藩卫”制度,即分封制度。 分封制度作为西周基本制度之一,其具体内容又是如何呢?据史料记载,周初封建的诸侯,主要是同姓(姬姓)子弟;《荀子·儒效篇》说: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左传·昭公二十八年》也说:“昔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其兄弟之国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国者四十人,皆举亲也。”其次封建的诸侯有功臣,有古帝王之后。那么,西周的统治者为什么要实行这种分封制度呢? 对于这个问题,历史界有不同的看法。一种意见认为是“部落殖民”,这据《左传·定公四年》所述:“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选建明德,以藩屏周。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于周为睦;分鲁公以大路大族,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殷民六族,使帅其宗室,辑其分族,将其类丑,以法则周公,用即命于周。是使之职事于鲁,以昭周公之明德……。”一些历史研究者就是从这段文章入手,认为周初的分封,即胜利的征服者周氏族贵族,带着被征服的殷民六族或七族,跑到原来殷人氏族部落或他族部落集居的地区去统治“商奄之民”或他族的人民。 第二种意见是对所征服的器具、土地和人民的 “分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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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朝更多的是部落制度,而西周更多的是分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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