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三环路货车限行时间是几点到几点
法律分析:一、允许持有《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的机动车,持有《2019年度成都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冷链运输车和水泥罐车,持有《三绿工程证》《早餐配送通行证》的机动车,全天24小时在城区道路通行。二、允许小型汽车号牌(蓝色)普通货车,以及持有《2019年度成都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A2证、《成都市城区园林绿化专用证》的机动车,除工作日7:00至9:00以外的时段在城区道路通行。三、调整大型汽车号牌(黄色)普通货运汽车城区通行时间和区域(一)每日夜间时段(20:00至次日7:00),允许在三环路(含)以内区域和高新南区[三环路(含)以南、剑南大道(含)以东、天府四街(含)、天华二路(含)一线以北、世纪城南路(含)、世纪城路(含)、世纪城东路(含)、科华南路(含)一线以西合围区域]通行,其余时段禁止通行。(二)每日平峰时段(工作日7:00至9:00、17:00至20:00及非工作日17:00至20:00除外),允许在三环路(含)至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之间区域(不含高新南区)通行。四、放宽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通行时间(一)持有《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的建筑垃圾运输车,除工作日7:00至9:00、17:00至20:00以及非工作日的17:00至20:00外,允许在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以内区域和高新南区道路通行。(二)维持人民南路、蜀都大道、锦悦西路、锦城大道全天24小时限行。(三)只允许每日20:00至次日7:00在天府大道主道最右侧车道通行。五、货运汽车在城区道路通行时不受尾号限行限制。
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九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县级以上政府在特殊情况下启动应急预案的权力,符合法定情形下,可以采取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