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票否决权用了几次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但是作为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针对国际事务共计使用过27次一票否决权。
法律依据:《联合国宪章》 第二十三条 一、安全理事会以联合国十五会员国组织之。中华民国(1971年10月,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一切合法权利,并立即把国民党集团的代表从联合国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驱逐出去) [7] 、法兰西、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及美利坚合众国应为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大会应选举联合国其他十会员国为安全理事会非常任理事国,选举时首宜充分斟酌联合国各会员国于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及本组织其余各宗旨上之贡献,并宜充分斟酌地域上之公匀分配。
二、安全理事会非常任理事国任期定为二年。安全理事会理事国自十一国增至十五国后第一次选举非常任理事国时,所增四国中两国之任期应为一年。任满之理事国不得即行连选。
三、安全理事会每一理事国应有代表一人。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3073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呼和浩特草原之歌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大连海浪之心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西安夜猫子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