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学区划分特点
法律分析:新建学校较多,多区明确学区划分将逐渐调整,两证合一,人户合一要求提高,“相对就近”并不是那个学校近就去那个学校。
法律依据:《沈阳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小学学区划分真正实现小学生就近入学的建议(第0345号)的答复》 依据《义务教育法》第七条,义务教育实行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即学区划分方案由各区、县(市)教育局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在近些年的中小学招生工作中,我市坚持采取“单校划片”方式,各区、县(市)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并从实际出发,为辖区内每所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科学划定片区范围。但是,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这也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中予以明确,同时,此通知还提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片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目前看,虽然我市13个区县(市)实际情况不一,有的以社区为划分依据,有的以楼盘为划分依据,但各区、县(市)的学区划分都务必保证辖区内每一名孩子都能接受相对就近的义务教育。对于片区确需调整的,应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充分参与,增强划片工作的可信度和公信力,新旧片区变化要设置合理的过渡期限,给社会留出合理的预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