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培育利用森林资源应当坚持什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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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加强森林权属保护:明确森林权属关系,加强产权保护,是调动林业经营主体和投资者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积极性的根本措施。
2.实施森林分类经营。
3.强调规划统领。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4.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坚持用最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森林、林木和林地。
5.改革林木采伐管理制度。为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坚持“放管服”相结合,对采伐制度进行了完善。
6.强化目标责任和监督检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要的是明确责任,强化监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三条 保护、培育、利用森林资源应当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保育结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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