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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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是1949年10月至1954年9月之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国家政权的最高机关。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内领导国家政权;大会规定以五星红旗为国旗,旗面为红色,长方形,其长与高为三与二之比,旗面左上方缀黄色五角星五颗。一星较大,其外接圆直径为旗高十分之三,居左;四星较小,其外接圆直径为旗高十分之一,环拱于大星之右;大会还规定以《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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