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人才引进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1.报名者须具有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为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获得);具有国内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为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获得);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2.博士研究生:研究生阶段不限毕业院校,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本科;
3.报名非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研究生阶段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接本);
4.报名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研究生阶段不限毕业院校,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接本);
5.报名医学类岗位的硕士研究生:研究生阶段不限毕业院校,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本科;
6.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在国内取得本科学历的,本科阶段要求同上;
7.每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
法律依据:《张家界市2021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张家界人才行动计划,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张家界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张办发〔2019〕10号)(有效)等政策规定,经中共张家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中共张家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联合开展2021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拟面向国内外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8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