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标识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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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管道全长上标识; 在管道上以宽为150mm的色环标识,两个标识之间的最小距离应为10m,其标识的场所应该包括所有管道的起点、终点、交叉点、转弯处、阀门和穿墙孔两侧等的管道上和其他需要标识的部位,识别符号由物质名称、流向和主要工艺参数等组成。
法律依据:《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生产中非地下埋没的气体和液体的输送管道。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
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893-1982 安全色 GB 13495-1992 消防安全标志
GB 13690-199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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