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主城行政区划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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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网络上出现所谓“重庆市主城区域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信息。对此,重庆市民政局严正声明:网传信息纯属谣言,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自觉维护团结稳定大局。
法律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所在地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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