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2019-06-19 · 中央级法律类图书出版社

2013年6月3日6时10分许,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的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主厂房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共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伤,17234平方米主厂房及主厂房内生产设备被损毁,直接经济损失1.82亿元。如此重大的伤亡和损失当然可以称为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具体的生产安全事故等级该如何划分呢?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的划分应当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来确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案例中12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81亿元显然达到了特别重大事故的划分标准。以上划分标准中人员死亡和经济损失二者达到其一,即可划分到该级标准的事故等级。事故等级的划分将会决定由不同等级政府负责事故调查,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后作出期限不同的批复,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发生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是事故之后展开调查、追究责任的前提,因此划分标准十分重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生产安全事故等级的划分明显体现了对生命健康权的关注,划分合理。不同等级生产安全事故对应不同的处理措施,分级管理负责,有利于提升对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视程度,也有利于相关立法的进步。
2019-07-23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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