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美容门诊法律允许做哪些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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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拥有一双自然的双眼皮,前后历经四次手术,但仍无法达到预期的美容效果,刘女士以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为由,怒将美容门诊部诉至法院,要求退费并赔偿。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
美容医疗前这些法律问题 您一定要知道!
刘女士诉称,她原本为单眼皮,2014年她在某美容院做了外双眼皮手术,但因为想调整双眼皮形态,在术后5个月后前往被告的美容门诊部咨询,表示想调整为内双眼皮,同时将后眼角向下移。之后,刘女士与美容门诊部签订协议后于2014年11月在该美容门诊部做了重睑修正手术(调整为内双眼皮),于同年12月做了下睑下置手术(下眼袋矫正术)。但刘女士认为术后效果很不理想,没有变成内双眼皮,眼尾也没有达到向下调整的效果,同时术后半个月内出现了眼睛红肿的现象。刘女士在2015年3月再次来到该美容门诊部做了矫正手术,以期让双眼皮更窄一些,但是效果仍未达到。刘女士认为美容门诊部的手术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效果,将美容门诊部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重睑修正手术及下睑下置手术的费用,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美容门诊部辩称,其没有任何违约和侵权行为,且几次手术的术前均已经尽到了内容告知和风险提示义务,刘女士也对此签字确认了。此类美容手术的恢复期为6-9个月,对于刘女士频繁的进行调型及矫正手术行为,其已经尽到多次提醒、提示后果的义务,刘女士作为成年人,应自行承担责任。其不同意刘女士的所有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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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士诉称,她原本为单眼皮,2014年她在某美容院做了外双眼皮手术,但因为想调整双眼皮形态,在术后5个月后前往被告的美容门诊部咨询,表示想调整为内双眼皮,同时将后眼角向下移。之后,刘女士与美容门诊部签订协议后于2014年11月在该美容门诊部做了重睑修正手术(调整为内双眼皮),于同年12月做了下睑下置手术(下眼袋矫正术)。但刘女士认为术后效果很不理想,没有变成内双眼皮,眼尾也没有达到向下调整的效果,同时术后半个月内出现了眼睛红肿的现象。刘女士在2015年3月再次来到该美容门诊部做了矫正手术,以期让双眼皮更窄一些,但是效果仍未达到。刘女士认为美容门诊部的手术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效果,将美容门诊部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重睑修正手术及下睑下置手术的费用,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美容门诊部辩称,其没有任何违约和侵权行为,且几次手术的术前均已经尽到了内容告知和风险提示义务,刘女士也对此签字确认了。此类美容手术的恢复期为6-9个月,对于刘女士频繁的进行调型及矫正手术行为,其已经尽到多次提醒、提示后果的义务,刘女士作为成年人,应自行承担责任。其不同意刘女士的所有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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