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了增值税发票对方不付款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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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是如果企业还没有发货,且客户还没有认证,想办法收回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红字发票。这种处理方式,需要客户的配合,如果不配合也很难解决。
二是收集催收应收账款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发货出库单、运费结算单、客户收货单、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开具的发票等相关的信息。负责该业务的营销部门和业务人员应承担起催收货款的任务,同时,不排除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并收回货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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