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与静止的辩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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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止,指特定实体(蕴含能量,则为实体)的空间位置未发生任何改变。
运动,指实体为维持自身的稳定,而主动作出空间位置的改变。
对任意实体而言,运动是连续的——所以,宇宙中的任何实体,在消亡前,始终处于运动状态(即在任意不为0的时间段内,并非处于静止状态)。
显然,绝对静止的实体,在宇宙中并不存在;宇宙中存在的,唯有相对静止(指特定实体以除宙心外的存在为参照物,其空间位置或相互间的空间距离,未发生任何改变)的实体。
须知宇宙中任何实体,以宙心为参照物的空间位置,无时无刻不随衍化的进行而发生变化;而以非宙心为参照物的空间位置,则可能不变。
此外,必须强调的是,对道能而言,运动是主动的,而非被动的。
运动并非由于不均衡受能,而令特定实体被动作出空间位置的改变;而是其在不均衡受能时,为更好地维持自身的稳定,而主动作出的保护性改变。
据此可知,运动的自主权,由特定实体、而非外来能量所掌控。
知晓运动是主动发生、而非被动出现的,便可化解诸多疑惑,譬如:为何宇宙会膨胀?为何同是接纳能量,而会出现“同电相斥,异电相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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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运动和静止是有区别的。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它包括一切变化。静止指事物的位置和性质未变的状态。承认相对静止的存在有重要意义:只有承认相对静止,才能区分事物,才能理解物质的多样性;静止是运动的量度和环节,不承认静止,运动无法衡量,也无法理解运动。
(2)运动和静止是相互渗透的。动中有静,静中有动。
(3)静止是相对的,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的静止,是运动的特殊状态,而运动是无时不在、无所不在的,是永恒的。否认运动及其绝对性,是形而上学世界观;否认相对静止的存在,会导致相对主义、诡辩论。它们都从不同方面割裂了运动和静止的辩证关系原理。
(2)运动和静止是相互渗透的。动中有静,静中有动。
(3)静止是相对的,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的静止,是运动的特殊状态,而运动是无时不在、无所不在的,是永恒的。否认运动及其绝对性,是形而上学世界观;否认相对静止的存在,会导致相对主义、诡辩论。它们都从不同方面割裂了运动和静止的辩证关系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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