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清朝妇女要裹小脚呢?
裹脚不是清初。
缠足始于南唐皇后李煜,李后主有个妃子,风骚迷人,又会唱歌跳舞。
李煜为她建造了一个六英尺高的莲花平台,用珍贵的丝带装饰。瑶娘用丝绸裹脚,使她的脚变得又小又弯,脚趾呈月牙形。
她在莲花的舞台上跳舞以取悦皇后。
也有人说是从南朝董祺昏厥后开始的,萧宝卷,和宝卷是浪漫昏庸的一代。
他曾让工匠们用黄金和莲花,铺地板,还喜欢潘妃公主蜷缩在婷婷,绰号“步步生莲”。
而且大面积的小脚从宋朝就开始包了!
南宋时柔福帝姬从东北回来,看脚是大是小,因为当时只有贵族妇女裹脚。
元朝也是如此,只有汉族的士绅和青楼女子裹脚。
但到了明代,发展相当厉害。因为榜样的力量是无限的。明朝末年,几乎都是裹脚。
明朝实行贵贱分家的禁令,不允许贱民妇女缠足。
《浙江风物志》记载浙江东南地区明确规定“乞丐家庭的男人不许读书,女人不许缠足”。
到了清朝的时候,就比较正常了。但是清朝皇帝反对。
清朝皇帝康熙,多次呼吁妇女不要裹脚,甚至颁布了处罚条例。但是你控制不了!
满族的女性只能被禁止跷二郎腿,但满族的一些女性也纷纷效仿。
顺治二年(1645年),上谕下达:任何一个当时出生的女子,都不允许缠足。
在康熙的第一年(1662年),再次规定,如果乍得第一年后出生的妇女缠足,她将对她的父母有罪。
如果她的父亲有一名官员,她将被移交给官员和士兵第二司,而平民将被移交给刑事部处置。
情节严重的会被骂40大板,迁移十年。后来有人说规定太严,清政府就免了,民间妇女又恢复缠足。
乾隆后来多次颁布禁令,乾隆禁令只是在满族,停止了妇女缠足,而汉族民间妇女仍然缠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