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如果女方买房。男方装修,婚前财产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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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然,不排除有的女方精于算计并且熟悉法律,自己婚前买房,作为个人财产,再让男方出钱装修,以后离婚时分割房产和装修会占便宜。
原因在于女方的房产可能会升值,但男方的装修随着时间持续贬值。即便离婚时女方折价补偿男方,可能也所剩无几。相当于女方无偿享受了装修带来的好处,男方提供的装修是为双方买单,贬值风险却独自承担。女方房产升值的好处,男方却无法享受。
理论上,相当于女方变相白吃了男方,有吃饺子借醋的嫌疑。如果是这样精于算计,并且做好了随时离婚准备的女方,我们应该鄙视。对于这种不公平的现象,我们也应该谴谪。
但是,会不会有这种情况,即女方家庭为了买房,已经掏空家底,为了尽快住进新房,而请男方出钱装修?
这种情况,谁对谁错?各位看官分的清楚吗?
这时候有人会说,那女方应该给予男方一定的房屋份额,作为补偿。
这种不是不可以,也有女方心甘情愿。但是会不会也有男方同意出钱装修,但不求加名的情况。
一般而言,自愿即是公平。只要不存在欺诈、胁迫等严重意思不自由的情况,都认为双方是自愿的,并且是公平的。只有价值明显失衡,不公平达到非常明显的程度,法律才会介入。
家庭关系跟普通民事关系差别更大,公平更加难以用金钱价值衡量。在普通民事关系中,情感并不被考虑,而在家庭关系中,情感是必须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一旦加入情感因素,就很难判断是否价值均衡。
这就是为什么,外人没有资格说三道四的原因。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更何况不熟悉他人家庭情况的吃瓜群众?
我国婚姻法,虽然规定了婚前所得财产个人所有,婚后所得财产共同所有的一般原则,但是也没有禁止夫妻双方对财产权属进行约定。
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处置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在这种契约自由的大前提下,自愿即是最大的公平。计较长久时间以后,房屋升值装修贬值,在此基础上是没有意义的。
另外,外人也不应该轻易去评判他人的幸福。只要他们你情我愿即可。如果女方真的掏空家底买房娶妻,男方出钱装修又有何不可?这种爱情应该祝他们白头到老。
原因在于女方的房产可能会升值,但男方的装修随着时间持续贬值。即便离婚时女方折价补偿男方,可能也所剩无几。相当于女方无偿享受了装修带来的好处,男方提供的装修是为双方买单,贬值风险却独自承担。女方房产升值的好处,男方却无法享受。
理论上,相当于女方变相白吃了男方,有吃饺子借醋的嫌疑。如果是这样精于算计,并且做好了随时离婚准备的女方,我们应该鄙视。对于这种不公平的现象,我们也应该谴谪。
但是,会不会有这种情况,即女方家庭为了买房,已经掏空家底,为了尽快住进新房,而请男方出钱装修?
这种情况,谁对谁错?各位看官分的清楚吗?
这时候有人会说,那女方应该给予男方一定的房屋份额,作为补偿。
这种不是不可以,也有女方心甘情愿。但是会不会也有男方同意出钱装修,但不求加名的情况。
一般而言,自愿即是公平。只要不存在欺诈、胁迫等严重意思不自由的情况,都认为双方是自愿的,并且是公平的。只有价值明显失衡,不公平达到非常明显的程度,法律才会介入。
家庭关系跟普通民事关系差别更大,公平更加难以用金钱价值衡量。在普通民事关系中,情感并不被考虑,而在家庭关系中,情感是必须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一旦加入情感因素,就很难判断是否价值均衡。
这就是为什么,外人没有资格说三道四的原因。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更何况不熟悉他人家庭情况的吃瓜群众?
我国婚姻法,虽然规定了婚前所得财产个人所有,婚后所得财产共同所有的一般原则,但是也没有禁止夫妻双方对财产权属进行约定。
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处置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在这种契约自由的大前提下,自愿即是最大的公平。计较长久时间以后,房屋升值装修贬值,在此基础上是没有意义的。
另外,外人也不应该轻易去评判他人的幸福。只要他们你情我愿即可。如果女方真的掏空家底买房娶妻,男方出钱装修又有何不可?这种爱情应该祝他们白头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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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是婚前财产,又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最好是婚前做个公证,不是怀疑,是以防万一。女方买房的话,那这套房子就是属于女方的。装修不值钱哦,万一离婚了难道还能把家具全都卖掉或者搬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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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后一方出资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配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婚前全款买房,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1、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婚前或婚后取得了房产证,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离婚后另一方无权要求对此套房产进行分割。2、婚前买房,婚后追加另一方方这种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没有过错的,原则上平分。3、婚前全款买房,购房合同上写两个人名字,没特别约定就是共同所有,也就是你们卖或抵押要共同完成,如果约定比例,可以就协定比例各自拥有房产。4、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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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后一方出资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配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婚前全款买房,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1、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婚前或婚后取得了房产证,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离婚后另一方无权要求对此套房产进行分割。2、婚前买房,婚后追加另一方方这种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没有过错的,原则上平分。3、婚前全款买房,购房合同上写两个人名字,没特别约定就是共同所有,也就是你们卖或抵押要共同完成,如果约定比例,可以就协定比例各自拥有房产。4、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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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属于婚前财产,归女方所有,如果男方可以拿出装修费用的相关证据并获得女方认可,女方可以给予男方一部分补偿款或另外约定其他补偿方式。但考虑到装修折旧等项目,不可能是装修的全款。只能是部分,多了少了自己商量,商量不好就去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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