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必须上交给国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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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hg555
文化旅行者

2020-10-13 · 历史文化相关的都是些小爱好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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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区分。建议你阅读文物法的相关法条内容(注意里面第六条,如果是第六条这种情况的文物,国家法律也是会保护文物拥有者的权利的):
文物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简称。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其中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壁画、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
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改变而改变。
下列可移动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一)中国境内出土的文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的文物;
(三)国家征集、购买的文物;
(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给国家的文物;
(五)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文物。
属于国家所有的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保管、收藏单位的终止或者变更而改变。
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第六条
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传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文物的所有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追缴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或者拒不上交的;
(二)未按照规定移交拣选文物的。
其他条目内容还有很多,你可以自行百度阅读
T蓝色96

2020-10-13 · TA获得超过6772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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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葬品的历史由来已久,古时候的人们崇尚神灵,相信人死后能够到达极乐世界,还有灵魂,因此将亲人生前最喜爱的饰品、器物放到棺材中陪葬,这个习俗流传了几千年。

到了七、八十年代后,由于人口数量激增,国家和人民对土地的使用开始扩大化,因此,那个时候的人们下地干活,锄草锄出个金子、玛瑙、千年古墓,已经不是什么稀罕事了,甚至在自家后院也能刨出个古墓,那么这种情况下发现的文物要上缴吗?如果不上交会怎么样呢?

​图片来源于网络:发现的千年古墓

一、挖出的金子要上交吗?
1979年,还在读中学的杨茂回到山西省平鲁公社,这个时候正是农忙时节,学校都放大家回来帮助家里干活,杨茂回家之后就忙了起来。

当时公社要加大土地面积,就从山上挖土回来填,公社里的青壮年都被派到了山上,杨茂被分配到山崖边挖土。挖了一会杨茂发现,泥土里出现一个好像盒子一样的东西,上面有花纹一样的精美图案。

尽管四周都是黑漆漆的泥土,可是这样的花纹却特别好分辨,杨茂非常惊奇,他伸手想要捡起来看看是什么,没想到这个盒子一样的东西一碰就碎了,像粉屑一样的掉了一地,可是却从这个盒子里面露出了一根长长的金属条。

杨茂拔出其中一根擦掉上面的附着物,神奇的发现这根金属条居然是黄金色的,片刻的迟疑之后,杨茂发出了惊叫声:这是金子啊!

图片来源于网络:金条

旁边的村民们听到后赶紧跑过来,有村民用锄头再扒拉了一下发现金子的泥土,从那里又掉出了一串玉石手镯,一时间全场沸腾。

村民已经顾不上说话,放开了刨泥土,不一会就刨出了许多骨头块,各种各样的首饰、器皿,有金的银的玉的铜的,这些在当时是极其珍贵的饰品,已经让村民们连生产队长的喝令声都听不到了。

后来生产队长连夜汇报上级,市里马上派博物馆的考古专家来到平鲁公社,从现场的情况来看,专家认定这肯定是座历史久远的古墓,村民们拿回去的都是珍贵文物,如果上面有墓志铭等就能够揭开墓主身份。

图片:村民们纷纷跑来刨泥土剧照

当时关于盗墓的法律法规并没有真正实施,普通的老百姓还没有文物保护意识,大家都觉得,是我们自己发现的东西为什么要上交呢?因此,当时在平鲁公社劝说村民交回文物,花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

最后是中学生杨茂认识到了这件事的严重性,明白文物是属于国家的,并且这些对于考古,对于研究我国社会进程有着重大的历史意义,于是,杨茂说服自家人交出了捡到的文物。

其他村民看到杨茂家交出文物之后,也渐渐松口,陆陆续续上交了193件金器制品。在这里面居然还有刻有铭文的金条,原来这是唐肃宗时期安禄山的下属张通儒的墓,到了这个时候,关于这座墓的时期、墓主人是谁,在这些文物的帮助下揭开了面纱。

图片来源于网络:挖出的金器

这件事在村民的口口相传下,被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可是当时人们还有点愤愤不平,这种被我们自己挖出来的宝贝居然还要上交?

后来,我国的文物保护法就根据这一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第一章第五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有了明文规定之后,人们在发现文物后大部分都能够主动上报国家,但难免也有贪心的人会犯错误,因此而付出代价。

图片来源于网络:地下遗存的文物

二、交了文物还要坐牢?
2010年,在一个叫连山的村庄里,几位农民正忙得热火朝天,原来他们正在翻修蔬菜大棚。因为规模不小,他们还叫了几位邻居帮忙,一共是8个人,主事的叫李亚军。

为了种上更好的蔬果,他们决定将地面再深挖个几公分,可是李亚军的锄头刚碰上泥土,就被弹了回来,好像撞到了什么硬物。

接下去的几个农民也碰到了这种情况,他们将上面的泥土全部清理后发现,原来下面居然是一层青砖石,李亚军曾经在别的地方看到过这样的青砖石,他预感这底下会是一座古墓。

李亚军把自己的判断和邻居们一说,大家都激动了起来,三下五除二就将这层青砖石挖了起来,果然发现了一座古墓。

图片来源于网络:青砖石

后来,这些村民在这座古墓的棺材中发现了不少陪葬品,有首饰、器皿等,李亚军等人将这些陪葬品全部统一起来,然后根据人数瓜分了。

这几位村民后来思来想去总觉得不大对劲,特别是这样莫名其妙抱了一些可能价值不菲,又难以脱手的文物回家后,内心更加忐忑,最后在李亚军等人的协商下,8位村民还是决定将这些文物上交国家,之后几个人回到村中继续过平淡的日子。

可是有一天,村里开来了两辆警车,将当时参与挖掘古墓的8个人全部带走了,消息传回来后让村民们震惊不已。

图片:挖出的首饰、器皿剧照

原来,经过上级领导的核实、复查、审判,这几个村民被判犯了“私自挖掘古墓罪”,由于他们后来主动上交,当中的5个人被判为缓刑,但是还有3个主犯被判了1-2年的有期徒刑。

村民们表示很难理解,既然已经上交了,为什么国家还要判这些人的罪呢?

其实,大部分人对于文物保护法还是“文盲”级别,在发现古墓的第一时刻就应当上报领导,并且停止四周的任何施工、作业,一直到国家确认这块区域的保护级别,这样是对文物、古墓进行保护最简单有效的办法,任何人都不能私自对古墓进行挖掘。

可是李亚军等人在明知道这是古墓的情况下,还擅自进行挖掘,导致古墓被严重破坏,历史价值大大降低,即便是归还了文物,他们还是犯了罪,依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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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s浣熊哥
2020-10-13 · 制冷工程师
Ars浣熊哥
制冷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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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制冷工程师,能源类,电气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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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国家规定文物归国家所有,包含土里埋得,海里打捞以及其他方式获得的。国家鼓励主动上交文物。私自获取属于非法行为。
有三种情况例外:
第一是你是名人的后裔,自己祖先继承给自己的。
第二是你通过竞价购买或者正规渠道取得的文化。也属于及收藏品。
第三是该文物属于近代仿制品或者虽然属于文物但比较普遍的东西,比如袁大头的那种货币,研究价值不高,允许个人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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