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原因分析
法律分析:交通安全对每个驾驶员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事情,安全是第一位的。只要车轮一动,车辆上路,就存在安全与不安全的问题。作为驾驶员要正视它,认真对待它,不能有任何疏忽和麻痹大意。但是,有些驾驶员却抵挡不住酒香的诱惑,明知喝酒不利于开车,但心怀侥幸,违规喝酒。结果在酒精的作用下,大脑异常兴奋,超速行车,抢道而行。结果车越开越快,人越来越危险,车辆一旦越过了它的制动安全区就会失控,这时出现“突发”情况就非常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