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对返还型重疾险
目前平安无纯消费型重疾险。目前市场上,是否有,也不确定,至少,也已经好久没有听说到了。
重疾险有四种烈性:
独立主险型,应保监会要求,自2006年底独立的返还型重疾险已经停售,取而代之的是寿险附加重疾责任的捆绑式组合计划。
按比例给付型,目前,基本已无公司研发此类产品。
附加给付型,此类险种很难达到保障终身的效果,后期保费太高。基本也属于自燃消亡的产品。
提前给付型,这是目前市场的主流产品,平安全部的重疾险种,都属于此类型。
保险责任包含重大疾病、死亡,或高度残疾,保险总金额为死亡保额,但是包括重大疾病和死亡保额两部分,如果被保险人患保单列的重大疾病,被保险人可以将死亡保额一定比例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提前给付,用于医疗或手术费用的开支,而如果身故时由身故受益人领取剩余部分的死亡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没有发生重大疾病,则全部保险金作为死亡保障,由受益人领取。
提前给付重疾产生是适应投保人需要的一个变革,在健康险的发展历史上,重疾险出现得比较晚。以前的投保人都是买寿险,寿险是发生身故或高残时才给付保额的。
但如果投保人得了重大疾病,现在的治疗技术又日趋提高,不见得患上重疾就意味着身故,而且重疾的治疗费用也非常高,投保人这时急需用钱,怎么办?
保险公司就针对这个问题,在投保人购买了主寿险的基础上,让投保人再交少许的保费,使得寿险在保障身故、高残的基础上,也把重疾风险纳入了保障范围。
那么,投保人就可以在确诊重疾最需要用钱的时候,可以及时得到保险金给付。所以,附加提前给付重疾险的“提前给付”是从主寿险的保额里支付的。没有身故,得重疾了,把寿险保额提前给付被保险人,这就叫做“提前给付”。
正是因为其本身没有保额,用的是主寿险的保额。所以提前给付重疾保费较低。
提前给付重疾相对目前市面上其他重疾险来讲,保障时间长,重疾保额使用灵活,是目前重疾险的主流形式。
提前给付,也符合人道主义关怀精神。
另,按照目前的社会实际医疗费用标准,重疾保额,至少要在20万-50万之间选择。否则,在未来发生保障作用的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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