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LC的弊端有哪些?有没有详细的讲解呢?
信用证LC即:银行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银行(开证行)根据买方(申请人)要求及指示向卖方(受益人)开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符合信用证条款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确定的将来日期兑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这种承诺是有条件的,要求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和单证必须相符。当买卖双方首次接触,不了解对方商业信誉,或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商人做生意,无法承担发展中国家的商业/国家风险时,常在合同中规定使用信用证付款方式。
那么信用证LC的弊端有哪些?
一、容易出现文件差错
信用证LC出毛病,主要是文件差错。尤其有时银行,查文件查得很严,打错一个字母也非得叫你修改不可。根据ICC的调查,L/C文件首次结汇时出毛病,银行打回头的占40%左右。不过,一般不会构成太大的问题,因为卖家只须将文件略作修改,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在第二次结汇时就能过关结汇。
二、费用较高,手续麻烦
申请开立信用证前,一定要落实进口批准手续及外汇来源。开证要求“证同一致”,必须以对外签订的正本合同为依据。不能用“参阅XX号合同”为依据,也不能将有关合同附件附在信用证后,因信用证是一个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任何贸易合同。信用证方式手续复杂,环节较多,不仅费时,而且费用较高,审单等环节要较强的技术性,增加了业务成本。
三、信用证的可靠性
信用证LC容易产生欺诈行为,由于信用证具有自足性的文件,有关银行字只处理单据特点,存在假单。同时如果信用证LC要求的文件很多,而且其中不少文件又不完全在你操纵之下,而是受制于他人,就要冒一定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