阑尾炎并发症

2009年1月24日阑尾切除,2009年2月6日切口破裂,立即入原来医院治疗,诊断为切口感染。医院于2009年2月17日缝合,但2009年2月24日再次破裂。随后转入上级... 2009年1月24日阑尾切除,2009年2月6日切口破裂,立即入原来医院治疗,诊断为切口感染。医院于2009年2月17日缝合,但2009年2月24日再次破裂。随后转入上级医院,上级医院于2009年3月25日进行手术,2009年5月1日出院。上级医院出院诊断为阑尾手术残端瘘,上级医院3月25日手术名称:阑尾感染切口清创缝合盲肠引流术。
请问医院有无责任,责任大概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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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邦网专家
高粉答主

2010-12-21 · 关注我不会让你失望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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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参考资料: 更多请查看法邦网法律咨询 http://consult.fabao36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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