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报到证怎么存档案

 我来答
贾宝骅
2022-07-15 · 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知道顶级答主
回答量:18.5万
采纳率:99%
帮助的人:3567万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第一,先打电话给学校,让学校把你的档案缓寄。

第二,让政审你的单位给你开调档函,你拿着调档函去学校档案馆把你的档案提出来。

第三,从学院开无犯罪记录证明然后拿着学院的证明去学校派出所开无犯罪记录证明。

第四,让学院给你出你的思想情况汇报,加盖学院公章。这个学院有模板。

第五,万一档案已经寄出去了,问清楚寄到哪里了,然后告诉政审单位说明情况,随时联系档案邮寄地点,档案寄到后还是拿着调档函去取你的档案。

【法律依据】:《个人档案管理规定》 四 档案的管理

1.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档案材料,应当认真收集、整理、立卷,并于次年6月30日前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人员集中管理。

2.档案馆和单位档案机构必须建立健全档案的接收、收集、整理、保管、统计、鉴定、保密、开发利用等管理制度;配置适宜保管档案的库房和设施,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管理。

档案馆的库房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档案库房。

3.各单位整理的案卷应当符合有关质量标准,并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向档案馆移交。

乡、镇人民政府及城市街道办事处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自案卷形成之日起10年内,赂县级综合档案馆移交。

边境县、市辖区内的乡、镇人民政府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自案卷形成之日起5年内,向县级综合档案馆移交。

4.涉及地区性的重大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的档案,由主办单位收集整理后及时移交同级档案馆。

5.对记述和反映少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的档案,有关单位应当重视收集、整理、保护和开发利用。

6.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拨出专款,用于重点、珍贵档案和少数民族历史档案的征集的抢救工作。档案征集抢救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1346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石家庄麦田守望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天津金色童年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杭州雪花飘飘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6642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