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海的定义是什么?
领海曾被称为沿岸水、沿岸海、海水带和领水,在地理上是指与海岸平行的、具有一定距离宽度的带状海洋水域。按海洋法,领海定义为:“国家主权扩展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临接其海岸的一带海域,称为领海。”1931年,国民党政府曾颁布过3海里的领海制,但实际形同虚设,列强的军舰自由游弋在中国的海洋江河。1949年人民解放军在长江上炮击英国军舰紫石英号后,结束了帝国主义军舰在中国内河横行霸道的特权。但领海权问题还没有做出规定。如果按照国民党政府的3海里领海线,渤海就成为了公海。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经过对世界各国领海范围的了解、分析,认为中国未来的威胁很可能来自海上,决定制定一个关于领海的规则。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最大的战列舰——英国纳尔逊级战列舰
国际上最早确定领海标准是有实际原因的:在18世纪世界进入火器时代后,大炮成为了战争武器,有海上战舰以来,一般衡量一艘战舰战斗力的指标,主要是看战舰搭载的主炮数量、口径大小、射程远近。领海的概念在最早时期,是以海岸边上的大炮所能打到的距离、舰炮的射程距离为限。是为了避免海上的舰炮对陆地的攻击、岸炮对军舰的打击而确定的。最初在海上崭露头角的是荷兰,那个年代舰炮最大射程不超过3海里(5—6公里),因而最初领海宽度定义为3海里。故为当时的海洋大国所接受。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大炮的性能不断提高射程增加,各国逐渐把领海向外扩大到7、11、22公里。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一般舰炮的射程都达到了20公里左右,12海里大约等于22·224公里。这时候很多国家倾向采用12海里(22公里)作为领海宽度。
人们常说的12海里领海主权、3海里领海主权,当初就是用舰炮的最大射程来测量的,大炮射程即是一个国家的领海范围。到二战时期最大的舰炮射程超过40公里。因而多数国家慢慢实行12海里的领海宽度。后来有的国家甚至提出200公里经济区的概念。
新中建立后,关于如何制定中国的领海范围,毛主席特意请教了海洋专家。1958年8月22日,周恩来以国务院的名义,请来专家探究中国领海的设立标准,毛主席参加了这次研讨。专家向毛主席介绍了领海的地位、作用、划分领海的方法及世界各国采用的领海制度。当时世界还没有一个公认的、统一的领海宽度。
海洋专家对毛主席说:“当时对领海主权的划分不太一样。发达国家一般要求是3海里,不发达国家则要求是12海里。因为不发达国家没有绝对权力,所以世界一直奉行3海里。”
毛主席追问:“为什么是这样?”
海洋专家说:“发达国家要求3海里,是因为别的国家很难到他的国土边上,尤其是美国,定为1海里也没有别的国家能过去。相反,他却可以以这个条款进入其他国家的领土边缘”。
“发达国家凭借经济、军事实力,肆意侵犯其他国家海域,掠夺海洋资源,他们主张领海宽度3海里,而发展中国家为保护自己领海主权及国土安全,多数主张12海里甚至更多的领海宽度。”
毛主席说:“这就是了,岂止是1海里。很多国家的内河都成了帝国主义的航道。我们支持12海里。”
毛主席在那里仔细听着,并向专家请教:“领海宽了对商船航行有影响吗?”
专家回答:“不会,海洋法规定,商船的正常商务活动是可以无害通过领海的。”
毛主席点点头,然后又指着地图上的渤海问道:“如果我们定了12海里领海宽度,那渤海还是公海吗?”
专家思索了一下回答:“渤海中最宽的老铁山水道也不足24海里,这样渤海就成为中国的内海了,我国享有完全的主权。”
毛主席微笑着站起来自言自语的说道:“看来,为了国家安全和繁荣,应当有这个较宽的领海。”
经过人大批准中国发表声明:
中国领海宽度为12海里。任何国家船只进入中国12海里的领海,都需要提前通知,获得允许后方能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确立的12海里的领海线,在华沙大使级会谈上,美国表示尊重中国宣示的12海里领海线。
毛主席为中国领土安全高瞻远瞩,12海里领海制度,也更利于不发达国家,并获得世界认可。中国确定12海里领海宽度,渤海就成为了中国的内海。1982年,毛主席所宣称的12海里领海宽度,为世界各国广为认可,这个领海宽度标准,已成为国际惯例和国际标准,一直执行到现在。